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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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规定,县人民政府决定试鸣防空警报信号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试鸣时间、范围

2025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县城区进行。

二、试鸣警报信号

防空警报信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,即:
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
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
解除警报:连续长鸣3分钟。

预先、空袭、解除3种警报信号分别试鸣一次,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,共需19分钟。

三、防空警报信号试鸣属于正常防空设备检验,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,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产和生活秩序。

慈利县人民政府

2025年10月24日
  • 发布时间:2025-10-26 11:10:19